酒后载好友致十级伤残被判赔偿60%!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7 13:35) 点击:60 |
江西赣州,小七、小嘉以及其他朋友共4人聚餐喝酒,结束后小嘉骑电动车载小七回家途中摔倒致其昏迷,小嘉拨打急救电话将小七送至医院,并垫付了5000元住院治疗费,经司法鉴定小七为十级伤残。治疗结束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七将小嘉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定小嘉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小七近7万元;小七自行承担40%责任。 小嘉赔偿小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嘉酒后仍驾驶电动车搭载小七,忽视交通安全,且行驶至事发路段未减速慢行,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因此应对小七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为什么小七自己也要担责?《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小七明知小嘉酒后驾驶电动车存在一定危险性,但仍然搭乘,自身也存在过错,对自己摔伤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般而言,出现交通事故,由车辆驾驶人承担责任,乘坐人没有法律责任。但乘坐人存在明知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没有驾驶资格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乘坐人自身存在过错,需要自行承担部分损失。除了要杜绝酒驾,在发现共同饮酒人酒驾时应及时劝阻,更不能乘坐醉酒驾驶的机动车,放任危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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