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验收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7 13:36) 点击:82 |
主体结构验收,就是指当一个房屋建设完毕之后,对于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验收的一个过程。那么,主体验收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主体验收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一、钢结构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和紧固件等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 二、钢材表面不许有结疤、裂纹、折叠和分层等缺陷;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有上述缺陷的应另行堆放,以便研究处理。 三、钢结构工程的材料代用。由于个别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进行材料代用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答署代用文件,一般是以高强度材料代替低强度材料,以厚代薄。 律师补充: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具体如下: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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