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瞒妻子1个月结婚2次离婚2次,背后有何缘由?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23 13:45) 点击:68 |
邹某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找到艾某冒充其妻孙某,在没有提交结婚证的情况下办理了离婚登记。同年,邹某找到陈某先后办理了结婚和离婚登记,随后,邹某又让艾某冒充孙某与其办理结婚登记。几年后,孙某和邹某因感情不和到民政局离婚,才发现其丈夫邹某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婚姻关系变更了4次。孙某便到法院起诉民政局,称自己“被离婚”和“被结婚”,后撤回起诉。之后邹某和孙某在法院调解离婚。 经调查发现,邹某提取住房公积金共12.6万元,而此款项并未被用于购买、建造住房等用途,邹某存在用虚假材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目前,违规提取的公积金已被追回。相关工作人员违规办理婚姻登记情况,在进一步处理中。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婚姻关系的脆弱性,也凸显了当前婚姻保障制度的不完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那么,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违规提取公积金要承担什么后果?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国管公积金中心规定,每3个月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且不超过近3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停止提取,并限制提取人日后的提取和贷款申请。 非法提取公积金的处罚: (1)单位隐瞒事实,出具住房公积金虚假提取证明的,处以违法提取金额二至三倍的罚款; (2)职工违反《条例》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追回所提金额,并且处以所提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 (3)职工违反《条例》规定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中储存余额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追回所提金额,并且处以所提金额一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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