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5瓶五粮液假酒起诉后仅判退款,这是为何?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31 13:47) 点击:40 |
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提出所购买产品价款十倍的赔偿或者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但是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买到后能否依此规定索赔?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2年2月,张某某来到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某商行,以每瓶1300元的价格购买了7瓶五粮液白酒,共支付购酒款9100元。当天,张某某返回某商行,称其购买的五粮液是假酒,要求商行赔偿,但遭到拒绝。 两天后,张某某就此事向巴里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局依据相关规定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未果,张某某将某商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商行退还9100元购酒款,并按照购酒款十倍赔偿其损失91000元。但法院并仅支持其退还酒款的诉求,对于其提出的十倍赔偿诉求,法院并未支持。这是为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提出所购买产品价款十倍的赔偿或者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在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下也可以依此规定索赔。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消费者必须能够证明所购买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且具有购买时的主观恶意,才能够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发现,张某某在买酒的过程中,对预购的7瓶白酒不停地拍照、录像,持续约40分钟之久,购酒后仅隔两个小时就返回商行索赔。法院认为其以索赔为目的而购买酒水,具有知假买假的主观恶意,且未能举证证明案涉5瓶酒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主张适用十倍惩罚性赔偿条款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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